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以及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;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。为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及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属于违法行为。有关部门要求,网站接入者必须履行“先备案,后开通”的原则,否则将依法予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关闭网站,对接入服务商处以每个网站1万元的处罚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: 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8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: 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7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: 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76 从即日起,对网站一律实行:先备案,再开通 的原则,网站必须完成备案后才能开通,开通后务必立即上传ICP证书,并将ICP备案号码标注在网站首页底部,链接向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 另外,对于尚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ICP备案的网站,将依法予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关闭网站,对接入者处以每个网站1万元的处罚。凡逾期未办理ICP备案手续,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负。
如虚拟主机在本公司申请,本公司可以免费带备案 个人备案需要提供网站域名,负责人的身份证名称,身份证地址,身份证号码(地址需完整注明所属 省 市 区) 公司备案需要提供网站域名,公司名称和证件号码,公司地址,法人身份证名称,身份证号码 备案问题提交到网站“有问必答”里,我们帮助代备案
附:电子证书的正确放置方法 (没按照以下要求放置备案证书按照没备案关闭站点) (1) 请将备案证书文件bazs.cert放到网站的cert/目录下,该文件必须可以通过下列地址http://网站域名/cert/bazs.cert访问,其中网站域名指的是网站的Internet域名 (2) 将备案号/经营许可证号显示在网站首页底部的中间位置,如果当地电管局另有要求则以当地电管局要求为准 (3) 在网站的页面下方已放好的经营许可证号的位置做一个超级链接,链到www.miibeian.gov.cn备案网站上
注意(1)二级域名的站点请把主域名的编号和证书按照以上3个步骤放好(2)所有子目录的电子证书和编号的放置方法和主目录一样放置(在子目录下再建立cert文件夹,把证书放入).(3)如果您的站点已经备案完成(已经有了电子证书和编号)而被关闭,那是因为您没把电子证书放入cert中,请立即联系我们开通,然后在站下建立cert文件夹,上传电子证书在cert中.(4)如果你有很多域名,请别把没备案的域名绑定在主机里,否则站点会被因某个域名没备案而关闭.
全部放置好的效果如下:如某站的域名是www.a.com 那么在www.a.com的首页最下方有证书编号,编号的连接地址是www.miibeian.gov.cn,输入www.a.com/cert/bazs.cert 可以下载证书。
检查是否备案步骤为(以www.a.com为例) 1.检查www.a.com是否备案 2.探测www.a.com/cert/下的bazs.cert是否放入和是不是www.a.com自己的证书 3.检测www.a.com首页有无编号和是否连接www.miibeian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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